钢管
1. 低压和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
(GB 3087-1999)
① 低压和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牌号、尺寸规格与用途,见表10。
② 钢管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,见表11和表12。
2. 低压液体输送用焊接钢管
(GB/T 3091-2001)
(1)牌号、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
牌号、化学成分(熔炼分析)应符合GB/T 700中Q215A、Q215B、Q235A、Q235B和GB/T 1591中Q295A、Q295B、Q345A、Q345B的规定,力学性能应符合表17的规定。
(2)制造方法
钢管用电阻焊或埋弧焊方法制造。
(3)工艺试验
① 弯曲试验 公称外径D不大于60.3mm的电阻焊钢管应进行弯曲试验,镀锌管弯曲半径为8D,非镀锌管弯曲半径为6D,且弯曲角均为90°。
② 压扁试验 公称外径D大于60.3mm的电阻焊钢管应进行压扁试验。
③ 液压试验 液压试验压力值见表18。
(4)焊缝余高
钢管壁厚不大于12.5mm时,焊缝余高不大于3.0mm;钢管壁厚大于12.5mm时,焊缝余高不大于3.5mm。
(5)钢管长度
电阻焊(ERW)钢管通常长度4~12m;埋弧焊(SAW)钢管通常长度3~12m。
(6)弯曲度
公称外径不大于168.3mm的钢管,应平直或按供需双方协议规定的弯曲度指标;公称外径大于168.3mm的钢管,弯曲度不大于钢管全长的0.2%。
(7)管端
壁厚大于4mm的钢管,管端可加工坡口30°+5°0° ,留根1.6mm±0.8mm,管端斜度小于或等于5mm。
(8)外形尺寸和质量
① 公称外径不大于168.3mm的钢管,其公称口径、公称外径、公称壁厚及理论质量应符合表19的规定。
② 公称外径大于168.3mm的钢管,其公称外径、公称壁厚及理论质量应符合表20的规定。
3. 锅炉用无缝钢管
(1)钢管规格
锅炉用无缝钢管分热轧(挤压、扩管)和冷拔(轧)两种,执行国家标准GB 5310-1995。
① 外径、壁厚和理论质量,见表21和表22。
② 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,见表23。
③ 钢管通常长度为4~12mm。壁厚s≤15mm时,弯曲度不得大于1.5mm/m;1530mm时,弯曲度不得大于3.0mm/m。集箱管总弯曲度不得大于12mm。